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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间设置(电梯间设置规范)

时间:2024-09-09 18:56 点击:122 编辑:admin

1. 电梯间设置规范

避难层的设置要求是:从第一层到第一层的高度不超过50 m,且两层之间的高度不得超过50 m。

1、避难层不对外租售。

2、在高层建筑首层到第一层或两层之间的避难层设置,不宜超过15层。

3、避难室内不得设置易燃、易燃液体或煤气管道,不得开除外窗、疏散门外的开口处。

4、避难层应设置消防电梯出口。

5、避难层应设直接打开的外窗或独立的机械防烟设施。

6、建筑物高度在24 m以上的病区,应在2层及以上每层及洁净手术部设避难室。

扩展:建筑物高度在54 m以上,每家每户应有一间房靠外墙设置,并设可开外窗;其内外墙的耐火极限不得低于1.00 h;房间门面宜采用乙级防火门,外窗的耐火完整性不低于1 h。

当建筑物外墙采用内保温系统时,对于人员密集、用火、燃油、煤气等有火灾危险的场所以及各类建筑物中的疏散楼梯间、避难层、避难层、避难层等处,都应采用燃烧性能达到A级的保温材料。

2. 楼梯间设置规范

1.高度在24m以下落地式脚手架,必须在外侧立面的两端各设置一道剪刀撑,并应由底至顶连续设置,中间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离不应大于15m。

2.高度在24m以上落地式脚手架和悬挑式脚手架应在外侧立面沿整个长度和高度上设置连续剪刀撑。重点控制剪刀撑整体连续和钢管未因自重而弯曲。

3. 电梯布置规范

1.拆开配电箱。首先将配电箱拆开分为箱体、箱内盘芯、箱门三部分。(注意拆开配电箱时留好拆卸下来的螺丝、螺母、垫圈等);

2.安装箱体。铁架固定配电箱箱体:将角钢调直,量好尺寸,画好锯口线,锯断煨弯,钻孔位,焊接。煨弯时用方尺找正,再用电(气)焊将对口缝焊牢,并将埋入端做成燕尾形,然后除锈,刷防锈漆。再按照标高用高标号水泥砂浆将铁架燕尾端埋入牢固,埋入时要注意铁架的平直程度和孔间距离,应用线坠和水平尺测量准确后再稳住铁架,待水泥砂浆凝固后再把配电箱箱体固定在铁架上;

3.金属膨胀螺栓固定配电箱。采用金属膨胀螺栓可在混凝土墙或砖墙上固定配电箱(金屑膨胀螺栓的大小应根据箱体重量选择)。然后找出墙体及箱体固定点的准确位置,一个箱体的固定点一般均匀地对称于四角,用电钻或冲击钻在墙体及箱体固定点位置钻孔,其孔径应刚好将金属膨胀螺栓的胀管部分埋入墙内,且孔洞应平直不得歪斜。最后将箱体的孔洞与墙体的孔洞对正,注意应加镀锌弹垫、平垫,将箱体稍加固定,待最后一次用水平尺将箱体调整平直后,再把螺栓逐个拧牢固;

4.安装箱内盘芯。先将箱体内杂物清理干净,(如箱后有分线盒也一并清理干净),然后将导线理顺。分清支路和相序,并在导线末端用白胶布或其他材料临时标注清楚,再把盘芯与箱体安装牢固,最后将导线端头按标好的支路和相序引至箱体或盘芯上,逐个剥削导线端头,再逐个压接在器具上,同时将保护地线按要求压接牢固;

5.安装箱盖。把箱盖安装在箱体上,用仪表校对箱内电具有无差错,调整无误后试送电,最后把此配电箱的系统图贴在箱盖内侧,并标明各个闸具用途及回路名称,方便以后操作;在木结构或轻钢龙骨护板墙上进行固定明装配电箱时,应采用加固措施,在木制护板墙处应做防火处理,可涂防火漆进行防护;

6.绝缘摇测。配电箱(盘)全部电器安装完毕后,用500V兆欧表对线路进行绝缘摇测。摇测项目包括相线与相线之间,相线与零线之词,相线与地线之间,零线与地线之间。两人进行摇测,同时做好记录。

7.成品保护。配电箱箱体安装后,避免土建刮腻子、喷浆、刷油漆时污染箱体内壁,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比如箱体内各个线管管口应堵塞严密,以防杂物进入线管内;安装箱盘盘芯、面板或贴脸时,应注意保持墙面整洁;安装后应锁好箱门,以防箱内电具、仪表损坏。

4. 电梯间设置规范有哪些

1、楼梯间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16)和《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的有关规定。

  2、楼梯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10m.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一边设有栏杆的梯段净宽不应小于1m.注:楼梯梯段净宽系指墙面至扶手中心之间的水平距离。

  3、楼梯踏步宽度不应小于0.26m,踏步高度不应大于0.175m.扶手高度不应小于0.90m.楼梯水平栏杆长度大于0.50m时,其扶手高度不应小于1.05m.楼梯栏杆垂直杆件间净空不应大于0.11m.、4、楼梯平台净宽不应小于楼梯梯段净宽,且不得小于1.20m.楼梯平台的结构下缘至人行通道的垂直高度不应低于2m.入口处地坪与室外地面应有高差,并不应小于0.10m.、5、楼梯井净宽大于0.11m时,必须采取防止儿童攀滑的措施。

  6、七层及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

5. 电梯设置规范要求

根据GB50096-2011《住宅设计规范》:

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设置电梯:

1、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

2、底层作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

3、底层做架空层或贮存空间的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

4、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

6.4.2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6.4.3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单元只设置一部电梯时,从第十二层起应设置与相邻住宅单元联通的联系廊。联系廊可隔层设置,上下联系廊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五层。联系廊的净宽不应小于1.1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

6.4.4 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由二个及二个以上的住宅单元组成。且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住宅单元未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时,应从第十二层起设置与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联通的联系廊。联系廊可隔层设置,上下联系廊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五层。联系廊的净宽不应小于1.1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

6.4.5 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电梯应在设有户门和公共走廊的每层设站。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

6.4.6 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厢的深度,且不应小于1.50m。

6.4.7 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当受条件限制,电梯不得不紧邻兼起居的卧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的构造措施。

6. 电梯设计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 )规定: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认为一台电梯服务 60-90 户是适宜的。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规定: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 800kg,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 60s 计算确定。

《深圳市民用建筑设计技术要求与规定》规定:在方案阶段,住宅可按下表初步确定电梯数量、额定容量及速度。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其电梯数不应少于 2 台。每层住 40 人、层数为 24 层以上时,应设 3 台电梯;每层住 40 人、层数为 35 层以上时,应设4 台电梯。

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电梯数量应经计算确定。电梯的服务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乘客平均等候时间不宜超过 120 秒,发梯间隔时间不宜超过 60 秒。

7. 电梯间设置规范标准

《电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10—2002 :

4.2.5 井道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井道尺寸是指垂直于电梯设计运行方向的井道截面沿电梯设计运行方向投影所测定的井道最小净空尺寸,该尺寸应和土建布置图所要求的一致,允许偏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当电梯行程高度小于等于30 m时为0—+25 mm;

2)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30 m且小于等于60 m时为0—+35 mm;

3)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60 m且小于等于90 m时为0—+50 mm;

4)当电梯行程高度大于90 m时,允许偏差应符合土建布置图要求。

2 全封闭或部分封闭的井道,井道的隔离保护、井道壁、底坑底面和顶板应具有安装电梯部件所需要的足够强度,应采用非燃烧材料建造,且应不遇产生灰尘。

3 当底坑深度大于2.5m且建筑物布置允许时,应设置一人符合安全门要求的底坑进口;当没有进入底坑的其他通道时,应设置一个从层门进入底坑的永久性装置,且此装置不得凸入电梯运行空间。

4 井道应为电梯专用,井道内不得装设与电梯无关的设备、电缆等。井道可装设采暖设备,但不得采用蒸汽和水作为热源,且采暖设备的控制与调节装置应装在井道外面。

5 井道内应设置永久性电气照明,井道内照度应不得小于50lx,井道最高点和最低点0.5m以内应各装一盏灯,再设中间灯,并分别在机房和底坑设置一控制开关。

6 装有多台电梯的井道内各电梯的底坑之间应设置最低点离底坑地面不大于0.3m,且至少延伸到最低层站楼面以上2.5m高度的隔障,在隔障宽度方向上隔障与井道壁之间的间隙不应大于150mm。

当轿顶边缘和相邻电梯运动部件(轿厢、对重或平衡重)之间的水平距离小于0.5m时,隔障应延长贯穿整个井道的高度。隔障的宽度不得小于被保护的运动部件(或其部分)的宽度每边再各加0.1m。

7 底坑内应有良好的防渗、防漏水保护,底坑内不得有积水。

另外,你还可以参考一下BG7588-2003

8. 公共建筑电梯设置规范要求

1.电梯安装工必须持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方能上岗操作。

2.进入施工现场,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纪律,在井道脚手架上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不得向下抛物,并防止工具材料等物件从缝隙跌落。

3.电梯井道内施工要有足够的照明灯,保持一定的亮度,照明电源要用低压36V,灯泡与脚手架要有一定的距离。

4.各类电动工具、机具必须装接漏电开关,电源开关应设在底层井道口,离开现场,便于切断电源,开关箱应加锁。

5.电梯井道内的电焊龙头线、气焊皮管、要经常整理、检查,防止磨损,拉断和漏气、漏电打火现象。进行电气焊工作时,要有防火措施,指定专人监护熄灭残渣余火。

6.电梯调试运行期间,必须统一指挥,专人操作,严禁乱送电、乱操作。

7.轿箱运行前,必须经钳工对轿箱导轨、对重、绳轮、抱闸等机械部分,经仔细检查认可后,方可投入运行。

8.各种安全开关、限位开关,须经模拟动作试验无误后,方可送电。

9.检查线路、换接端子或修理电器时,尽量做到不带电作业,必须带电作业时,应有人监护,在通电电器接线端子或修理电器时,尽量做到不带电;带电作业时,要有人监护,在通电电器接线端子裸露处附近,禁止使用没有绝缘柄的工具。

10.每天工作结束人离去前,必须切断电源,锁好开关箱,防止他人随意开动。

9. 建筑物电梯设置标准

规定7层以上11层以下(包括11层)一台电梯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  50352—2005)  ,2005年7月1日施行。

 电梯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以电梯为主要垂直交通的高层公共建筑和12层及12层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的台数不应少于2台。

对于一般的住宅建筑,七层及以上的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以上的住宅必须设置电梯。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10. 电梯 规范

电梯安装过程中,安全注意事项及安全规定 :

1. 电梯安装现场必须有技术、安全人员监护;

2. 电梯安装区域设置警戒线,有明显标志,并要有专人监护,安装期间现场严禁闲杂人员进出;

3. 电梯安装前工作人员应对工具、附件等仔细检查,不合格者立即更换,确保正常使用;

4. 电梯安装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听从指挥人员的统一指挥和信号;

5. 电梯安装过程中须有专人照看电源;

6. 电梯安装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上高人员必须穿防滑鞋,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配挂工具包;

7. 电梯安装过程中严禁由高空向下抛投物品;

8. 室电梯安装过程中注意建筑物周边的障碍物,若有障碍物必须排除后方可作业,防止发生意外事故;

9. 电梯安装过程中吊笼运动时,人体及装运的物件绝对不准超出吊笼护栏;

10. 电梯安装过程中每道工序完成后经专人检查认可方能进行下一道安装工序;

11. 电梯安装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安装工作,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安装;

12. 电梯安装过程中吊笼载荷不允许超过额定安装载重量。

13. 电梯安装过程中吊杆进行安装工作时,吊杆的最大起重量为200kg,不允许超载,吊杆有悬挂物时,不准开动吊笼;

14. 电梯安装期间绝对不允许非安装人员使用施工升降机;

15. 安装期间严禁饮酒、打闹;

16. 不允许在风速>13m/秒和雷雨、下雪和恶劣气候条件下进行室外电梯安装工作;

17. 电梯安装完成后应仔细检查施工升降机的各机构,各部位是否应处于良好状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8. 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书的安装方法,对室外电梯安装作业过程中各种应急情况进行正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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